
湖北武汉一女子称做了10多次产检全部一切正常,生下的孩子却缺了4根脚趾,当地卫健委已介入
大年初四,产房外,赵先生攥着婴儿抱被的手全是汗,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——结婚四年,试管受孕,十多次产检,终于等来这一天。护士推开门,递过襁褓,他探头一看,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愣在原地:孩子的右脚,光秃秃的,只有一根孤零零的大脚趾竖在那儿,另外四根,压根儿就没长出来。产房里,刚生完孩子的张女士还在等丈夫抱孩子进来报喜,等来的却是天塌了的消息。她当场崩溃大哭,怎么也不明白,明明做了五个月的四维大排畸,医生亲口说“胎儿一切正常”,怎么就“正常”出个缺了四根脚趾的娃?
31岁的张女士和35岁的赵先生,结婚四年,要个孩子比登天还难。张女士的输卵管不给力,跑遍了武汉大大小小的医院,中药喝到看见黑乎乎的汤药就想吐,各种检查做了无数次,花的钱少说也有好几万,肚子就是一点动静没有。最后医生建议做试管,两口子咬咬牙答应了。试管的罪,真不是人受的,打针打到肚皮青一块紫一块,取卵的时候疼得直冒冷汗,张女士硬是扛下来了。赵先生看在眼里疼在心里,每天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,陪着她一趟趟往医院跑。好不容易确认怀上的那天,两口子抱在一起哭得稀里哗啦,婆婆也特意从老家赶来伺候。
展开剩余81%孕期的每一次产检,张女士一次没落下,前前后后跑了十多次,每次B超单子上都写着“胎儿发育正常”,两口子悬着的心慢慢放了下来。尤其是怀孕五个月那次四维大排畸,专门查胎儿畸形的,赵先生凌晨就去医院排队,陪着张女士做了半个多小时检查,医生边做边说“挺好的,四肢都健全”,拿到报告一看,清清楚楚写着“无明显畸形”。两口子拿着报告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,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,开始规划孩子的未来,买婴儿床、挑奶粉,满心欢喜等着抱娃。谁能想到,这份让他们安心了四个月的产检报告,最后会变成一记响亮的耳光?
孩子生下来,右脚缺四根脚趾,这事搁谁身上都得崩溃。张女士躺在病床上,眼泪止都止不住,赵先生更是直接怼了一句:“要是产检查出来,我们可能就不要这个孩子了。”这话听着扎心,可仔细想想,换谁能接受?四维大排畸是干啥用的?不就是专门排查胎儿畸形的吗?脚趾缺了四根,这不是什么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细微毛病,是明晃晃的肢体缺失啊!做检查的时候,医生盯着屏幕看了半天,愣是没看出来?还是看出来了没吭声?
据网友爆料,类似的事情还真不少,有的医院四维彩超做得飞快,几分钟就打发了,有的医生一边做检查一边玩手机,态度敷衍得让人想骂娘。张女士的检查做了半个多小时,时间倒是够了,可结果呢?一张“一切正常”的报告单,把一家人骗得团团转。有人说了,胎儿在肚子里姿势不好,脚可能被挡住看不清。可问题是,四维彩超是动态的,医生完全可以等胎儿动一动再看清楚,或者让孕妇出去溜达一圈再回来查。如果当时真没看清,报告上就应该写清楚“肢体显示不清”,让孕妇复查,而不是直接写个“无明显畸形”把人打发了。据称,医学上对产检漏诊是有明确界定的,脚趾缺失这种明显的大问题,但凡医生认真看一眼,就不可能漏掉。
孩子生下来缺了四根脚趾,后续治疗怎么办?手术费、康复费得多少钱?两口子冷静下来,心里只有一个疑问: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?《民法典》第1218条写得明明白白: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张女士做了十多次产检,花了钱受了罪,结果孩子缺了四根脚趾都没查出来,这不是过错是什么?四维大排畸的核心作用就是排查畸形,医生没查出来,就是没尽到应尽的诊疗义务。
据《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》的解释第4条,患者主张医院赔偿,需要提交就诊和受损的证据。张女士手里有完整的产检记录、四维彩超报告,还有孩子出生后的诊断证明,铁证如山,跑都跑不掉。有人说,漏诊分两种,一种是医学技术检测不到的,一种是医生疏忽导致的。脚趾缺失这种明显的肢体畸形,绝对不在“检测不到”的范围内,医生没查出来,就是疏忽,就是过错,医院必须赔钱。包括孩子的治疗费、康复费,还有两口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,一个都不能少。据网友猜测,要是医院态度强硬不认账,这事闹上法庭,医院败诉的可能性极大,毕竟类似的医疗纠纷案例多了去了,法院判医院赔钱的比比皆是。
赵先生那句“要是产检查出来,我们可能就不要这个孩子了”,在网上炸开了锅,有人骂他冷血,有人理解他的无奈。可话说回来,孩子已经生下来了,是一条活生生的命,再难也得养。张女士哭归哭,闹归闹,看着襁褓里那个小小的娃,心里再疼也舍不得扔。问题是,孩子的未来怎么办?缺了四根脚趾,走路肯定受影响,将来上学、工作、找对象,处处都得遭白眼。医生说后续需要多次手术矫正,那得花多少钱?两口子就是普通打工的,结婚四年为了要孩子已经掏空了家底,现在又要面对巨额医疗费,换谁都得愁白了头。
据网友爆料,有类似情况的孩子,有的做了手术恢复得还行,有的因为家里没钱耽误了治疗,一辈子走路一瘸一拐。张女士两口子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个,孩子才刚出生,未来的路还长着呢,他们能给孩子最好的治疗吗?孩子长大了问“为什么我脚和别人不一样”的时候,他们该怎么回答?这份心痛,怕是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懂。
张女士这事一曝光,网上炸了锅,不少网友在评论区爆料自己的类似经历。有人说自己孕期做了八次B超,每次都正常,结果生下来孩子先天性心脏病,医生说这个B超查不出来。有人说自己四维彩超做了,报告写“四肢健全”,生下来孩子多了一个手指头,医院说这是细微畸形不在排查范围内。还有人说,自己亲戚家的孩子,产检一切正常,生下来才发现没有肛门,紧急手术差点没救过来。这些事儿听着离谱,可都是真真切切发生在老百姓身上的。
老百姓对医院的信任,就这么被一次次“正常”的报告单给糟蹋了。四维彩超那么贵,排那么久的队,为的就是图个安心,结果呢?该查出来的没查出来,不该漏的漏了,这不是坑人是什么?据称,医疗纠纷里产检漏诊的案子越来越多,可真正能拿到赔偿的有几个?有的医院推卸责任,说这是医学局限,有的说孕妇自己没看清报告,反正就是不肯认账。老百姓不懂医学,也不懂法律,只能吃哑巴亏。可张女士这事不一样,脚趾缺四根,明摆着的大问题,医院要是还敢推卸责任,那就真把老百姓当傻子耍了。
四年求子,十多次产检,换来的却是孩子缺了四根脚趾,张女士两口子心里的痛,外人根本没法体会。医院的产检报告写“一切正常”,孩子却带着残疾来到这个世界,这责任到底该谁背?孩子未来的治疗费、康复费,医院该不该出?两口子因为医院的失误承受的精神打击,医院该不该赔?目前这事还没个定论,但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。您觉得,医院该为这次漏诊承担全部责任吗?如果是你,辛辛苦苦怀胎十月,做着十多次产检,最后孩子生下来缺了四根脚趾,你会选择起诉医院吗?评论区里聊聊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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